幸福,就是你願意為心愛的人做飯,而他(她),歡喜地吃你做的飯

老公終於結束了長期在外的生活,在家附近上班。這樣一來,每天就是我做飯,我上班的地方距離家比他近,我先回家後,準備好一切,他到了路口,就給我打電話,我就開始炒菜,等他一到家,飯菜全部是熱乎乎的。飯後,他就負責洗碗收拾。有時候,我也全部包了。我知道,他從單位坐公交車搖晃回來,要1個多小時,還經常堵車。坐車也挺辛苦的。儘管天天要做飯,我還是覺得很開心。現在我放假了,就有更多 的時間收拾家裡了。

以前一個人在家的時候,一樣地要做飯。特別是周一,開完例會後,總是很晚。走到自家樓下,還是黑黑的窗口。可是,現在做飯的心情不一樣了,看著老公狼吞虎咽的樣子,感覺既愛憐,又開心。哪怕回家的時候冷冷清清,但是知道他也回來,小家裡就覺得特別溫暖。特別在廚房裡,一邊做菜,一邊透過窗戶張望他那熟悉的身影,感覺很甜蜜。

對我來說,老公在長沙的日子,就是去菜市場,喧譁髒亂,我也覺得,甘之如飴,我可以忽略地上的凌亂菜葉,直奔我想要的,精心挑選。2個人手拉手去菜市場,在別人看來,不算什麼。可是對於聚少離多的我們來說,這也是一件快樂的事情。

廚房,煙燻火燎的,卻又無比溫馨。因為,過日子,終究離不開菜市場,離不開廚房,離不開人間煙火,離不開一粥一飯的朝朝暮暮。想想,所謂幸福,就是你願意為心愛的人做飯,而他,也歡喜地吃你做的飯。一直。如此而已。

每天晚上的溫柔相伴,早上的goodbye kiss,這些,對於那些經常朝夕相處的夫妻來說,也許司空見慣,但是對於我們,卻是十分珍貴,樂在其中,覺得很幸福。是啊,幸福,真的在乎自己的感覺,幸福感與人的標準高低是成反比的。

幸福,就是這平常簡單的點點滴滴。尋常的燈火,世俗的溫暖,卻是許多人尋之不得,或者說十分嚮往卻常常被忘記的東西。幸福,其實在低處。